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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的黄帝祭祀活动

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


 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黄帝的祭祀,主要有三种情况:一是按照汉代形成的惯例,在南郊祭天的同时设五帝神位,加以祭祀,有时还专门举行“黄郊”以迎季夏之气。祭天礼是天子权力的象征,而这一时期国家分裂,各个分立政权的统治者争夺正统地位,都要行郊天大典,同时祭祀黄帝。据《文献通考·郊社三》,魏晋南北朝时期举行过郊天大典的帝王有:魏文帝、魏明帝、吴孙权、晋武帝、晋元帝、晋成帝、晋康帝、晋安帝、宋武帝、宋孝武帝、齐高祖、梁武帝、陈武帝、北魏道武帝、北魏明元帝、北魏献文帝、北魏孝武帝、北齐高祖神武帝、北周武帝等。举行过“黄郊”迎气之典的帝王有魏明元帝、北齐诸帝、北周诸帝。如北魏明元帝太常三年立五精帝兆于四郊,远近仿五行数,各为方坛。祭黄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。
  第二种情形是在明堂中祭祀五帝,如晋武帝三年于明堂立五帝位,傅玄还撰有“祠天地五郊牺牲歌”,“祠天地五郊送神歌”、“享天地五郊歌”。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在明堂中也曾设五帝位。齐高祖建元元年祭五帝之神于明堂,以有功德之君配祀。梁武帝也祀五帝于明堂,服大裘冕以祭,沈约撰有五帝歌各一首。这时的明堂就是太庙。帝王在太庙里面祭祀黄帝,表明当时人们仍然以黄帝为始祖。这一做法继承和深化了秦汉时期祭祀五帝的传统。
  第三,有的帝王到传说有黄帝遗迹的地方进行祭祀。北魏皇帝借东巡的机会,曾经在今河北涿鹿的桥山先后四次拜祭黄帝。《魏书·太宗纪》记载:“太宗明元皇帝在神瑞二年和泰常七年两次驾幸桥山,使使者以太牢祠黄帝庙”。《魏书·世祖纪》记载: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神*(上鹿下加)元年(428),“八月,东幸广宁,临观温泉,以太牢祭黄帝。”《魏书·礼志》记载,北魏文成帝拓跋濬和平元年(460),“帝东巡,历桥山,祀黄帝”。
  魏晋时期,因袭了黄帝作为天神享祀的传统,对黄帝的祀典主要表现为祭天随祀、明堂拜祀和迎气之祀,各朝取舍又有不同。曹魏祭祀缺乏连续性,其“郊祀天地明堂,是时魏都洛京,而神祗兆域明堂灵台,皆因汉旧事”(《宋书·礼志三》)。晋初“郊祀权用魏礼”,但不久又不采汉郑玄的“六天说”,认为“五帝,即天也,五气时异,故殊其号。虽名有五,其实一神。明堂南郊,宜除五帝之坐。五郊改五精之号,皆同称昊天上帝,各设一坐而已”。《通志》亦载“泰始二年诏定郊祀南郊宜除五帝坐”(《通志·礼一》),太康十年,又因“往者从议除明堂五帝位,考之礼文正经不通”,“宣帝以神武创业,即已配天,复以先帝配天,于义亦不安,于是又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。晋惠帝时也一度“明堂除五帝之坐”,但不久又更诏“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仪”(《晋书·礼志上》)。
  在西晋五十年间,曾两次废止祭天时黄帝作为五帝之一随祀,但由于后世祭祀多习用旧典,黄帝享祀日久,从而出现时废时举的现象。这反映出在魏晋时期,对五帝的理解已出现分歧,郑玄的“六天说”与王肃“五帝不得为天”的分歧影响到西晋及以后的祭典,西晋王朝在两说之间摇摆不定。
  南北朝时期,祀典中明确出现了“五人帝”的提法,黄帝一方面以五方上帝之一享祀,另一方面又以五人帝之一身份配祭,可谓是王学与郑学折衷的反映。这一时期,黄帝作为五方上帝之一随祀,亦曾出现反复。梁朝因五精上帝俱是天帝,“于坛则尊,于下则卑。且南郊所祭天皇,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”,又除南郊五帝祀,加十二辰座。陈代梁后,又“除十二辰座,加五帝座,其余准梁之旧”。南北朝时,黄帝作为五人帝之一配祭表现在郊迎制度上,五郊分迎五精上帝,黄帝同时又作为人帝配祭,并以五官、三辰、七宿从祀(以上魏晋南北朝祭祀黄帝演变,据李桂民硕士论文《黄帝的史实及黄帝崇拜观念的演变》,西北大学,2000年)。
  隋唐时期对黄帝的祭祀沿袭南北朝,更进一步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从南郊祭天和五郊之祭来看,隋唐都沿袭了在南郊祭天以五帝配,以及四时迎气之祭的做法。隋代郊迎制度因循前朝,以四立之日及季夏,各于其方之近郊为兆,迎其帝而祭之。《隋书·礼仪志二》记载了隋代郊坛情况:“隋五时迎气。青郊为坛,国东春明门外道北,去宫八里,高八尺。赤郊为坛,国南明德门外道西,去宫十三里,高七尺。黄郊为坛,国南安化门外道西,去宫十二里,高七尺。白郊为坛,国西开远门道南,去宫八里,高九尺。黑郊为坛,宫北十一时丑地。高六尺。并广四丈。”不过当时皇帝较少亲祠,往往由贵臣礼官摄行。唐代《开元礼》明确规定,冬至南郊祭天,要设昊天上帝神座和五方帝神座,五郊之黄郊多定在季夏土王日举行。根据五行理论,五行轮流居统治地位,土王日的“王”指当政为王,就是说夏六月土为王时。唐武德、贞观年间,仍岁祀五帝。武则天临朝时,五帝不再称天,《通典·礼典三》:“永昌元年九月敕:天元二称,帝是通名,承前诸儒,互生同异。乃以五方之帝,亦谓为天,假有经传互文,终是名实未当。称号不别,尊卑相浑。自今郊祀之礼,唯昊天上帝称天,自余五帝皆称帝。”《开元礼》所定岁祀五帝之礼与武德、贞观之制基本相同,略为:“立春日祀青帝于东郊,以太昊配,句芒、岁皇、三辰、七宿从祀;立夏日祀赤帝于南郊,炎帝配,祝融、荧惑、三辰、七宿从祀;季夏日祀黄帝于南郊,轩辕配,后土、镇星从祀;立秋日祀白帝于西郊,少昊配,蓐收、太白、三辰、七宿从祀;立冬日祀黑帝于北郊,颛顼配,玄冥、辰星、三辰、七宿从祀。”(《文献通考·郊社十一》)
  唐代五郊祀中最重东郊,《新唐书·玄宗纪》有开元十六年(738)正月“丁丑,迎气于东郊。”《旧唐书·礼仪志四》:“玄宗开元二十六年,又亲往东郊迎气,祀青帝,以句芒配,岁星及三辰七宿从祀。其坛本在春明门外,玄宗以祀所隘狭,始移于浐水之东面,而值望春宫。其坛一成,坛上及四面皆青色。句芒坛在东南。”《旧唐书·归崇敬传》:“汉魏、周、隋,共此礼。国家土德乘时,亦以每岁六月土王之日祀黄帝于南郊,以后土配,所谓合礼。”唐代土德,所以又比较重视黄帝之祀。
  从黄帝陵庙致祭来看,隋代废止了祀黄帝于明堂的做法,主要在圜丘祭天、孟夏雩祭和郊迎制度中祭祀黄帝。自隋唐起,朝廷在历代帝王陵寝所在地进行祭祀。唐玄宗时制定的《开元礼》曾明确了一些帝王陵寝的所在地,但对于黄帝陵所在地尚未能确定,唐代宗大历五年鄜坊节度使臧希让上言:“坊州有轩辕黄帝陵阙,请置庙,四方飨祭,列于祀典。”这里所说的坊州黄帝陵阙就是今黄陵桥山黄帝陵。唐代宗批准了这一请求,从而使此地黄帝陵庙致祭被纳入祭典。
  隋唐时期的黄帝祭祀还出现了一种新现象,那就是中央开始设立专门的三皇庙和五帝庙。隋代以祭祀先代帝王为常祀,在京城立有三皇五帝庙,另立庙祭祀三皇以前诸帝。唐玄宗时,除在京师祭祀三皇五帝外,又下诏在京师设三皇以前帝王庙,与三皇五帝庙相近,按时致祭。
  

黄帝陵志/陕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.—西安:陕西人民出版社,2005.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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